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宿遷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宿遷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shù)爻鞘谐W艨?
2、申請人必須是當?shù)孛裾块T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0-15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yǎng)、扶養(yǎng)或撫養(yǎng)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jīng)當?shù)胤抗懿块T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二、宿遷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申請人應當根據(jù)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2、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3、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4、經(jīng)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并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
5、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nèi)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