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已運營四年、開設有10個校區(qū),擁有2000名左右會員,家長口碑還不錯的北京書法培訓機構“妙筆菡塘”,突然人去樓空,機構股東及相關負責人全部失聯(lián)。這讓幾百位家長陷入慌亂,家長們已開始輾轉多個派出所、公安部門經偵科、市工商部門尋求說法。
事實上,類似這樣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卷款跑路案件,近年來并不在少數(shù)。有保守統(tǒng)計顯示,2017年,在北上廣深以及湘浙等地,僅被曝光的民辦教育機構卷款跑路案件就有十余起,涉案金額更是達十幾億元。北京像聚智堂、環(huán)球拓業(yè)、朗文啟智等一些較大的培訓機構,也無法規(guī)避一夜間倒閉跑路的風險。
跑路民辦培訓機構之多、地域分布之廣、金額之大、牽涉人員之多、影響之惡劣,令人驚心。頻發(fā)的教育培訓機構跑路事件,令家長們感到失望,“連教育行業(yè)都這樣,民營商業(yè)環(huán)境實在堪憂!
目前,“妙筆菡塘”的跑路事件,雖有286名家長通過行政、司法等手段追討200余萬課程余款,但最終能否追得回來,還很難說。民辦培訓機構跑路,讓學生和家長的權益懸空、受害,然而更應該引起人們反思的是,這樣的事情為何會頻發(fā)?
現(xiàn)階段國內民辦培訓機構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一次性投入長期收益,而且一次性投入的固定資產相對較少,但其對培訓對象預收取的培訓費可能很多,而且培訓內容還是由機構自由掌握支配,其對等的義務是在之后組織師資等按約定對學生教授知識等。
如此一來,如果這些培訓機構不能夠按時兌現(xiàn)承諾給學生進行培訓,比如收費后跑路,那么學生或家長手中是沒有足夠的培訓機構相關抵押來保障自身權益的,這無疑免除了跑路機構的“后顧之憂”。
反過來,如果這些民辦培訓機構有足夠的資產等掌握在學生、家長或公正第三方的手里,本該為學生服務的培訓義務沒有履行,即便其跑路,有關費用依然可以通過法律渠道得到追繳,學生和家長的權益不會受太大影響。
因而,民辦培訓機構跑路凸顯出機構管理上的“缺角”。民辦培訓機構頻繁跑路呼喚監(jiān)管發(fā)力,而監(jiān)管發(fā)力需要制定和完善制度。
不妨嘗試統(tǒng)一規(guī)定培訓機構收取的學生培訓費和其他費用,并在中立的第三方機構(一般為銀行)開設一個共管賬戶,然后根據(jù)培訓機構實際培訓完成的數(shù)量和相應比例,由學生、家長或監(jiān)督部門簽字確認后,然后培訓機構拿著確認函、授課資料等到中立第三方機構支取相應的費用,否則不予辦理和支取。這樣,一旦發(fā)生第三方跑路等問題,學生應退的費用,便可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