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公積金提取主要有以下提取類型:購房商品住房提取,大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離、退休提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職工家庭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提取。
那么吳忠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是什么?所需什么材料?辦理流程是什么?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吳忠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吳忠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公積金提取基本資料:
(一)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人的銀行儲蓄卡(折);
(三)申請人為職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
(四)申請人為職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或直系親屬關系申明具結保證書);
(五)申請人委托單位經辦人辦理的,提供單位審批蓋章的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如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經公證后的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
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請人還應分別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一)職工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預售商品房(含經濟適用房、集資房等),提供經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不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首付款稅務發(fā)票;
2、購買現(xiàn)房或二手房(含經濟適用房、集資房等),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契證或契稅發(fā)票、國稅增值稅購房發(fā)票;
3、購買拆遷安置期房,提供拆遷安置協(xié)議或商品房購房合同、付款憑證;購買拆遷安置現(xiàn)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契證或契稅發(fā)票、國稅增值稅購房發(fā)票;
4、新建自住住房,住房在城鎮(zhèn)的,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工程造價預算書;住房在農村的,提供村鎮(zhèn)規(guī)劃建設許可證、農村住宅建設用地呈報表和工程造價預算書;
5、大修自住住房,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通知書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大修審批表、工程造價預算書;
6、同一套自住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內多次交易,原則上只允許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如不同的購房職工再次申請?zhí)崛,應提供本?配偶)戶口遷入證明或本人(配偶)累計繳納3個月及以上該房屋水、電、燃氣中任何一項憑證原件,或者在辦理過戶6個月后申請?zhí)崛 ?/p>
(二)職工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根據(jù)不同的還貸類型,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1)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契證)、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主貸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如該筆貸款已辦理過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的,僅須提供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主貸款人個人信用報告;
(2)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
(3)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借款合同;
(4)償還公轉商貼息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上一還款年度的住房貸款還貸明細記錄單、借款合同。
2、部分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
(1)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貸款變更確認書;
(2)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部分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憑證、借款合同;
(3)償還公轉商貼息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部分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相關憑證、借款合同。
3、一次性提前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
(1)償還商業(yè)性住房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契證)、銀行出具的貸款還款憑證和結清證明;
(2)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貸款變更確認書;
(3)償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貸款還款憑證和結清證明、借款合同;
(4)償還公轉商貼息貸款本息的,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還款憑證和結清證明、借款合同。
4、辦理委托按月提取還貸業(yè)務的:
(1)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銀行卡/折;
(2)償還組合貸款的,除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銀行卡/折外,還應提供由銀行出具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yè)性貸款借款編號證明。
5、借款人不在本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申請人申請?zhí)崛∽》抗e金時,還應出具借款人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情況證明原件。如借款人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還應提供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證明;
二、吳忠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二十九條 申請?zhí)崛」e金的職工,須持相應提取
手續(xù)及“銀川住房公積金轉帳支取憑證”,到所在單位初審,職工所在單位核實提取手續(xù)后在“公積金轉帳支取憑證”上加蓋單位公積金預留印鑒。
第三十條 職工所在單位初審時必須確認提取人的
真實身份,否則由此造成職工公積金被冒領的后果,由職工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一條 職工持所在單位蓋章的公積金轉帳支
取憑證及相應的提取手續(xù),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柜臺申請辦理提取。
第三十二條 負責辦理公積金提取業(yè)務的授權工作人員及業(yè)務審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及規(guī)章制度,堅持原則,認真核實。
第三十三條 對符合條件的提取申請,即時辦理授權審核;對所提供手續(xù)有疑問的提取申請,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提取的答復。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提取申請,要認真做好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第三十四條 職工提取公積金的申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并授權后,到指定銀行辦理提取。
第三十五條 委托銀行根據(jù)中心審批情況確定是否為提取人辦理提取。銀行審核原則上應在公積金中心審批后一個工作日完成。
第三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托管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查詢卡及相應提取手續(xù)直接到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辦理。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調動工作,住房公積金脫離銀川住房公積金管轄范圍,在無法辦理公積金轉移的情況下,可將職工帳戶暫時封存。
第三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人違反本規(guī)定,提供虛假材料冒領和詐領他人住房公積金的,除追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外,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銀川房屋類公積金提取額度
1、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累計提取公積金金額應不超過合同載明的貸款本息總額。
2、職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年提取總額不應高于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15%以上的部分。
3、公積金帳戶內的本息余額;其它類別的公積金提取數(shù)額保留至百位。
4、未婚子女年齡在28周歲以下,在購建房或償還住房貸款時,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
5、職工提前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還款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一次性歸還貸款的本息余額。
6、已經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未還清且沒有發(fā)生逾期現(xiàn)象,在購買第二套住房時,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7、職工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未還清之前,職工及其配偶雙方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應當用于歸還公積金貸款,原則上不得提取現(xiàn)金。